出現搬家公司搬家中途加價現象,也不能一味就認為是搬家公司的問題,據調查,廣州搬家的消費者一般都是電話預約搬家,有的客戶隱瞞真實情況在電話中亂報搬家東西,以為搬家過程中可以節省點費用,亂報搬家的東西也沒有說明搬家樓層的情況,等廣州搬家公司到了之后,看到描述情況跟現狀不一致,搬家公司肯定要加價了,所以很多市場流傳搬家公司經常“中途加價”,其實也有很多一部分是客戶電話描述跟搬家現場不一致造成的。所以綜合各面,廣州大眾搬家公司張經理說,最好在搬家之前確認后簽訂搬家合同才搬家,簽訂搬家合同有一些細節需要注意的地方,現在廣州大眾搬家公司進行細節的講解。
搬家前簽約時,首先要確定搬家業者同時到達的服務人數及車數,并確定搬運地點、搬運日期及搬運時間。若選擇包價方式,就要標明搬運物品的內容,合約上也要注明搬家時需要徒步的距離,最好先預留停車位,以避免增加徒步距離的收費;要特別注意搬家公司的計價方式,報的價格是否含稅,并確定車型總重及物品裝載的高度,并與搬家公司協調物品損 壞時的處理原則。若選擇的日子是搬家吉日,也要盡早與搬家公司確定,而為避免搬家遲到影響到入住吉時,可以主動向業者訂定遲到的賠償,最后務必確認合約中是否是否有蓋妥搬家公司之大小章。
特別提醒的是,搬家前簽約時,搬家公司收取的訂金,也應該不超過搬運金額的 10%;簽收的訂金也要記載在契約里,以避免日后會產生已收取訂金與否的糾紛。一旦搬家契約成立之后,不管是否有落實到書面簽約,若民眾不履行契約時,搬家公司是有權要求不超過原估價總金額10%的賠償金的哦!